关于征集2026年“科技副总”需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7-0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副总专项计划,加大力度引导人才智力向企业一线集聚,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人才支撑,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科技副总专项计划实施办法》(赣科才发〔202621号)精神,现就2026科技副总需求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省内企业和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国有企业,征集科技副总需求。支持引导企业面向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引聘科研人员担任技术或管理岗位职务。引聘的科技副总,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帮助企业凝练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研发机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多样化用才需要和创新需求,切实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二、引聘条件

一)“科技副总”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中引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社会信用记录及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2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研发创新能力、技术指导能力,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所在单位优势条件,助力企业发展

3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其作为科技副总在企业工作。引聘科技副总23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在企业工作时间和方式由科技副总与企业协商确定

(二)企业作为引聘主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企业;

2企业有引聘科技副总的明确需求科技副总约定薪酬标准及支付方式,并能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原则上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

引聘企业不得为科技副总申报人及其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创办、入股、孵化的企业。

三、需求征集方式

本次科技副总需求征集分AB两类同步开展,依托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kjgl.kjt.jiangxi.gov.cn线上填报。

(一)A类:企业已有明确意向人选

企业已有科技副总意向人选且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的,登录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科技副总任务书》(模板见附件1),明确合作内容、工作任务、聘期安排、薪酬待遇、成果归属、预期成效等核心事项。

(二)B类:企业有需求但暂无人选

企业有科技副总引聘需求但暂无人选的,登录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企业科技副总需求与技术创新难题信息表》(模板见附件2),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创新情况、科技副总需求、技术创新难题、人才专业需求、合作方式、预计经费投入等信息。对企业科技副总需求,后续将统一面向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各类学会、协会公开发布并组织需求匹配对接。达成合作意向后,企业登录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科技副总任务书》,具体时间及要求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另行通知。

四、支持政策

1对入选的省级科技副总,给予前资助后补助支持:

1)前资助根据聘期,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实行经费总额包干,按年度给予科技副总工作经费支持,最多支持3可统筹用于服务企业发生的差旅费、保险费、材料费、培训费、加工费以及聘请其他人员的劳务费开支

2)后补助:支持绩效评价优秀科技副总申报相关科研项目经评审立项的,给予每人20万元经费支持。

2对绩效评价优秀的科技副总,申报赣鄱英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赣鄱俊才支持计划科技创新俊才项目时,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进入会议评审。

3入选的科技副总,符合相应条件的可认定江西省级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政策。

4科技副总在企业的工作时间计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教学、科研工作量,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价值贡献,可作为其职称评聘、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5鼓励科技副总积极发现并帮助企业凝练关键技术问题、科研攻关需求,作为“2030先锋工程”“2030启航计划以及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编制的重要来源。

6支持科技副总依托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及各设区市、高校院所分中心,参与需求挖掘、成果评价、供需对接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科技副总纳入技术经纪人培训范畴。科技副总领衔的成果转化项目,支持申报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省科技成果熟化与工程化研究项目,推荐纳入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江西省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项目库,以市场化方式对具有明确市场前景的产业化项目予以支持。

7支持金融机构建立与科技副总的常态化对接联络机制,为科技副总所在企业提供科技信贷、股权融资、资本市场及财会咨询等服务。积极推荐科技副总所在企业参加投融资路演对接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引导,扩大政策知晓面,积极动员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引聘科技副总

2各设区市科技局(南昌市科技创新局、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建立科技副总“1+M+N”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工信、科协、工商联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本地企业需求征集、审核筛选、汇总报送工作,确保需求精准、真实有效。相关省属国有企业要认真梳理凝练科技副总需求并提交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审核。

3.请各地各单位于202676日前,将《企业引聘科技副总需求信息汇总表(A类)》(附件3)和《企业引聘科技副总需求信息汇总表(B类)》(附件4)的盖章扫描件pdf版及excel电子文档,通过赣政通或电子邮件形式,汇总报送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佘彦 联系电话:0791-86253731

省工信厅:周思贤 联系电话:0791-88916326

省国资委:蒋智峰 联系电话:0791-83952609

协:李海鹏 联系电话:0791-88508212

省工商联:刘建 联系电话:0791-88913498

省科技厅信息所人才与科普中心 廖佑晶

联系电话:0791-86250580

电子邮箱:jxsrck@kjt.jiangxi.gov.cn


附件

1“科技副总”专项计划任务书(模板)

2企业“科技副总”需求与技术创新难题信息表(模板)

3企业引聘“科技副总”需求信息汇总表(A类)

4企业引聘“科技副总”需求信息汇总表(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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